当前位置:首页 > 安全教育 > 事故案例

6.13十堰燃气爆炸事故

发布时间:2021-06-13 14:20:00   访问次数:259

安全无小事, , 警钟需长鸣

2021年6月13日早晨6时30分许,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,41厂菜市场被炸毁,爆炸造成多人受困。


事故经过:2021 年 6 月 13 日早晨 6 时 30 分许,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,41 厂菜市场被炸毁


事故伤亡:截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19 点 40 分,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十堰市张湾区燃气爆炸事故救援处置进展,本次事故已经造成 25 人死亡


事故现场照片:


 

过往数据:《报告》显示,近 36 个月燃气事故发生中,每年 7、8 月份都存在一个事故数量的突起。而 2020 年事故发生数量较高月份是 8 月、10 月、11 月、12 月四个月,每月超过 60 起,事故发生偏低的是 1 月、2 月两个月,每月低于 30 起。


事故发生可能原因:在各类型燃气事故原因中,天然气用户及液化石油气用户事故最常见的原因就是软管问题,即软管老化破损、脱落、动物咬噬;天然气管网事故原因中,最常见的是第三方施工破坏


领导指示:习总书记就有关事故作出重要指示,要求各行各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;江涌书记指示实验室管理部门,要切实抓好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。


实验室安全引以为戒:气体钢瓶规范使用,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、远离热源、避免暴晒,地面平整干燥;气瓶应合理固定;定期检查管路设备;存有大量惰性气体或液氮、CO2的较小密闭空间,需安装氧含量监测报警装置;使用氧气钢瓶需配备氧气含量监测报警装置……


经验教训: “千里之堤,溃于蚁穴”,每一次事故都不会是毫无征兆,背后往往存在对隐患、苗头的忽视。“举一反三,压实责任”就要首先在思想上筑起防线,平安无事中有没有疑点,日常操作中有没有异常,宁可想多一点,不能视而不见。其次,制度要完善,流程要规范,该遵循的章程再繁琐也应该坚守。

上一篇资讯:12.4江苏常州工程学院实验室发生爆炸
下一篇资讯:3·31中科院化学所爆炸事故